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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可以说是互联网世纪,我国的互联网也紧随潮流不断发展。与互联网经济联系紧密的电子商务也日益蓬勃茁壮,其中以淘宝为代表的C2C模式和以京东为代表的B2C模式发展最为快速。电子商务生意兴隆的原因众多,但是最吸引老百姓眼球还是其相对低廉的价格。电子商务无论是其经营模式还是其购物方式都是近年来的热点问题,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这一产业在盈利的背后,其是否挤占了国家的资源,是否进行依法纳税等问题也逐步浮现。对电商征税不仅仅局限于对电商的交易进行事后监管、税款补缴等方面,还涉及对我国现行的税收法规进行完善以及适当地变革现有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方式,以达到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和防止税收流失的双重目的。该篇文章主要通过以我国现在的两大电商平台所代表的电子商务模式进行税收分析,从而意在说明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该篇文章主要分为五章:第一章为该文的绪论,由三个小节组成。意在说明本文研究的背景和研究的出发点——现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如火如荼,但其税收方面出现的问题。同时也阐述本文的研究意义和创新之处。第二章为该文的正文起始。主要对C2C和B2C两种电子商务模型进行一个概念上的解释,同时通过现实的数据来分别对以TB网为代表的C2C电商和以JD商城为代表的B2C的发展现状进行说明,为接下来的案例研究提供一个铺垫。第三章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以TB网的某一网店为模型来分析其税收情况;以及根据JD的具有代表性业务的数据通过计算来分析其涉税规模。第四章为本文的核心内容。旨在根据以上几章的内容和进一步分类研究我国C2C和B2C两种类型电子商务的实际问题,并就这些问题通过借鉴一些国际上的做法来说明对电子商务征税是势在必行的以及提出具体的建议。第五章为全文的总结。再次阐明本文的观点以及对我国未来就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