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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边富民行动”是一项以政府扶持为主,全社会参与的少数民族扶持政策。在依靠各族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基础上,通过加大政府对边境地区的投入和帮扶力度,使得沿边一线的各族群众靠边脱贫、靠边致富,尽快地使少数民族边境地区发展起来,逐步跟上全国发展的步伐。并在发展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感情,促进各民族大团结,最终达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目的。“兴边富民行动”自1998年开展以来至今已12年,从初始时期确定的9个试点县(旗),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100万元专项资金,到2009年,扩大到全部136个边境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8个边境团场,中央财政每年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兴边富民行动”补助资金达4.84亿元。在此期间,国务院出台《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在2002、200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做出了部署。2005年,国务院颁布施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将边境地区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边境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与内地协调发展”。该行动实施12年来,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边疆地区各级政府和群众的积极响应和行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和带动了大量其他各类资金投入边疆地区,实施了一批项目,建设了一批示范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2009年底,有42%的边境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本省区平均水平。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国家政策,“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使得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建设和人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因为历史、自然和社会等因素,造成了边境少数民族地区严重落后于发达地区。发展边境少数民族地区,逐步缩短边境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直接的差距,需要较长的一段时期,“兴边富民行动”作为加快其发展的一项有力措施还需继续拓展其实施范围,国家还需加大扶持力度,其他部委还需进一步加强配合,使我国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尽快地发展起来,各民族团结在一起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与发展。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在查找分析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利用案例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来进行实例分析和比较,在对“兴边富民行动”有基本了解和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对“兴边富民行动”在实施过程中面临问题的分析,对今后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