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12月28日,A股历史上“面值退市”第一股正式诞生。中弘股份的退市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开启了通过“面值退市”实现优胜劣汰的新机制。健康的资本市场需要健全的上市制度和退市制度共同来维护其有序运转,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资本市场质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更好的发展。特别是在推行注册制的大背景下,对上市公司退市的研究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推进退市常态化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首个因触发股价低于面值而退市的中弘股份为例,对我国上市公司退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为未来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供启示。基于国内外对上市公司退市的研究及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制度安排和现状,本文从微观角度对中弘股份终止上市过程、退市原因及退市至新三板表现进行介绍和分析,得出导致中弘股份退市的原因主要有:盲目实施“高送转”,公司经营发展策略不当、巨额债务负担以及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虽然中弘股份退市打通了新的退市通道,加快了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进程,但从宏观角度来看,也反映出我国退市制度存在包括监管存在缺陷、惩罚力度不足,多层次市场体系不健全、退市通道不畅通,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缺失以及退市风险提示没有起到警示效果、政策配套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基于前文对中弘股份退市案例的分析以及对反映出我国退市制度存在的问题的研究,本文对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得出了完善监管,加大惩罚力度、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打通退市通道、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和健全退市风险提示制度,做好政策配套工作的启示;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得出了理性制定股利政策、理性制定经营发展策略、加强风险管理和健全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启示。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帮助解决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目前存在的部分问题,推动其进一步的完善和得到更有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