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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实践需要有伟大的理论作为支撑,理论也必须结合实践才有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的一次伟大的社会主义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又一次中国化尝试。然而,当下的大量事实表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法治实践结合地还不够紧密,马克思主义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指导作用还未完全发挥出来,人们普遍觉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法治实践之间有着一定的距离,甚至还出现了一些要学习西方法治模式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论调。而马克思法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部分,是关于法学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通过将马克思法哲学作为联结的桥梁和中介,我们可以把较为抽象的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用于认识和解决法治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可以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作用。因此从马克思法哲学的视角出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研究对象,探讨如何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更好地开展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很有价值的。通过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进程和主要特征,可以得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法治实践探索中所走出的一条正确的法治道路,是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接下来,通过借鉴过去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分析比较中国与西方法治发展历史的不同情况,总结分析我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以问题为导向,尝试给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些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建议。总之,要更好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唯一的途径就是坚持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这需要始终坚持马克思法哲学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基础上,不断发展生产力从而在发展中完善法治的社会基础,并积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法治建设环节中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