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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设立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让普通民众参与到司法审判的全过程。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建立以来,产生了许多实际的效用。但是在司法实践的实际运作过程中也的确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在新时期的改革背景下,有必要研究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过分析目前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问题的成因,进一步发现目前制约陪审员制度发挥效用的因素。并结合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运行的情况,找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本文通过分析陪审制度的发展历史,从此项制度的本源出发,找寻当时我国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原因之所在,经过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状况的分析,可知我国设立陪审员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实现普通民众的司法审判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权利。文章进一步分析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价值,更坚定了在我国设立陪审员制度的必要性。不仅如此,本文还将两大法系的陪审制度进行了一个详细的对比。通过将两者进行对比,分析出世界范围内陪审制度的异同点。并从中找出对于完善我国陪审制度的启示。本文的重点是分析了我国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通过找出原因,才能根据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的措施。因此,分析我国陪审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是本文的重头戏,只有深挖原因,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中所扮演的角色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但也有其存在的独特意义,在新时期的法治环境中,重新梳理人民陪审员制度也显得十分必要。只要法治不断更新和进步,社会才能进步。因此,当我们面对深刻的法律制度问题时,还是要探寻出问题的原因,以期改变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所面临的困境,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的存在有其独特的意义,因此,笔者想通过本文对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一个深入细致的分析,借此提出良好的适合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