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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作为农村经济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其调整和改善不仅影响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关系到全社会的稳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作为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在党的十八大将城乡统筹再次升级为国家战略后,不仅有利于拉动农村经济的增长,提高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更有利于缩短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用地市场。因此,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颇具意义。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调研法和系统分析法,在文献资料分析的基础上,以浙江省德清县为例,通过六次实地调研,分析入市改革的初步成效以及潜在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可能的完善路径,从而对未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在其他地区尤其是浙江省以及我国东部地区的推广提供案例借鉴和经验总结。 德清县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成效上,主要有:(1)通过流程再造,实现了城市土地市场与农村土地市场的直接对接,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2)壮大了农民集体经济,使其成为主要的收益主体,形成新的利益分配格局;(3)创新了农村土地金融,为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提供金融杠杆,促进了产业机构升级。但是,由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作用,也将产生以下的潜在风险:与征地制度产生冲突导致财政紧缩的风险,与土地储备制度冲突导致政府管理角色缺位的风险;由于批后监管顶层制度设计不完善导致村委会干部权利寻租的风险、村民对于入市地块的收益风险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闲置风险;由于地方政府在改革的利益博弈中处于劣势而产生公共政策选择性执行的风险等。 参照德清县的经验,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后期推广过程中,各地区应该注重专家学者的作用,将改革提升至理论研究层面,同时在新土改过程中同步推进与其相关的各项改革工作,并从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层面完善批后监管制度,同时探索地方经济发展资金新来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