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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慈善公益的活动日趋增多,且成就可喜。作为社会多元主体中的重要一员,宗教界在我国的扶贫救灾、医疗保障和养老扶幼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就宗教界自身而言,不同主体间提供慈善公益的数量和质量参差不齐,宗教慈善还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考察和研究影响宗教界慈善行为的诸因素,探讨改进策略,将有利于其更好发挥社会慈善公益能力。宗教界包含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信徒三大主体,这其中宗教活动场所在社会慈善公益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本研究着重于探析影响宗教场所慈善行为的因素。当前有关宗教场所慈善行为的实证研究较少,故本研究对影响因素假设的思考主要借鉴于影响企业慈善行为的因素,在企业组织领域已展开较多相关研究。在此基础上,本研究确立的假设为“场所的宗教差异和场所的社会捐赠收入来源占比是影响场所慈善公益行为的关键因素”,接下来的研究以2013-2014年中国宗教调查(CRS)浙江地区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该调查在浙江地区涉及宁波市、温州市、台州市和绍兴市在内的4个地级市,共下辖的11个县区,是对当前浙江地区宗教状况较全面且系统的调查。研究的实证部分包括描述性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首先,是对当前浙江省宗教场所的发展状况进行总体描述,主要包括宗教场所规模、宗教场所收支状况、宗教场所教职与信徒结构、宗教场所社会政治关联状况以及宗教场所慈善状况。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当前浙江宗教场所的慈善支出绝对数不多,慈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不高且差异较显著,宗教活动场所在社会慈善公益上有发展空间。接下来,笔者采用相关性检验的方法,对可能影响宗教场所慈善行为的因素做检验。再之后,着重对假设的两个因素进行回归检验,检验结果为模型显著,本文的假设得到通过,即场所的宗教差异和场所的社会捐赠收入来源占比对场所慈善公益行为有显著影响。通过对以上二个因素的影响方式及其机理的阐释,将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宗教慈善公益行为的特点及其限度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