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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利用,土地补偿款分配和使用争议纠纷日渐增多,土地补偿款在村集体和集体成员中如何分配和使用成为问题的关键。
目前国内学者对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以及征地补偿款分配和使用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著名法学家沈四宝教授指出“法律的真谛是实践”,只有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有可能得出正确的认识。为此,笔者将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通过座谈和运用数据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以山西省晋城市开发区为例就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和使用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就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共一万五千余字。
第一部分:对部分样本村征地补偿分配和使用的调研概况进行了论述。笔者首先对晋城市开发区的总体面积、耕地情况以及被征收土地的情况以准确数据进行了说明;接着围绕晋城市开发区在征地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最后笔者对各社区如何进行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予以表格说明。
第二部分:论述了在征地补偿款分配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与与开发区管委会下辖的五个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的座谈,将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集体统一使用还是部分归集体使用的问题;二是“失地农民”概念界定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分配对象成员资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本部分对以上三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
第三部分:对土地补偿款分配和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法理分析。通过对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进行法律层面的分析,找到存在问题的根结。这一部分从相关法律制度中对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概念界定不清、对土地补偿款的内涵本质认识不足和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和使用存在的法理漏洞三个方面进行了法理论述。
第四部分:提出完善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和使用制度的对策。在第三部分从法律层面找到问题的根结后,笔者在这一部分从完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机制、建立以“户籍加农龄”模式进行分配的机制及建立征地补偿款分配争议协调裁决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