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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的增长和结构的演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二是空间结构的合理化。产业结构演化与城镇化之间具有明显的耦合互动的性质。一方面,产业结构的演化影响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城镇模式及地域形态,从而推动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又为产业结构的推进提供必要的要素供给、消费需求及空间载体,以此促进产业结构的有序演化。产业结构演化是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动力,城镇化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两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十二五”期间,我国进入产业结构升级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镇化成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两大重点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在此背景下,如何促进产业结构与城镇化之间协调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又一项重大课题。对于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期的山西省而言,如何抓住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推动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成为亟需探讨的问题。作为资源型省份,在经济发展中更应注重二者的协调和互动,脱离产业结构谈城镇化或者忽视城镇化谈产业结构,都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而,研究山西省产业结构演化与城镇化之间的耦合互动关系,找出影响二者协调发展的制约因素,有利于从制约因素入手,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促进山西省产业结构高级化,加快城镇化“质”和“量”的建设,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典型资源型省份山西省为例,以山西省产业结构亟需调整、城镇化发展水平不高等情况作为研究背景,遵循从理论引导到实证分析的路径,引用耦合度概念,运用模糊评价法、协整检验等方法,对1990-2013年山西省产业结构与城镇化综合指数之间的耦合协调度进行分析,得出了山西省产业结构与城镇化二者的协调程度及存在的问题。通过产值结构与城镇化、就业结构与城镇化之间的协整与误差修正模型检验,对山西省产业结构与城镇化不协调的原因进行了探讨。 从整体动态趋势而言,山西省产业结构与城镇化的协调情况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90-2002年的12年间均处于失调、濒临失调的发展阶段;2003-2004年处于勉强协调阶段;2005-2013年处于中级协调阶段。尽管耦合状态不断改善,然而与全国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二者互动中也存在较大的问题。具体表现在:(1)山西省产业结构演化与城镇化发展之间存在偏差,现阶段产业结构演变滞后于城镇化发展。不少学者研究表明:全国大多数地区城镇化不同程度地滞后于产业结构的演变,因而城镇化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而对于作为资源型地区的山西省而言,目前阶段产业结构发展滞后于城市化水平。这表明山西省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同时,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没有跟上,显露出城镇化发展缺乏产业支撑、城镇化进程缺乏后劲的问题。(2)现阶段山西省产业结构与城镇化尚处于中低协调水平,二者在结构、功能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调现象。总而言之,山西省产业结构与城镇化并未实现理想状态下的良性互动,离优质标准还有较大差距,达到优质耦合仍需较长时间。 通过协整与误差修正模型检验结果可以很好地解释山西省产业结构与城镇化二者之间的偏差及二者不协调的原因。山西资源型产业特有的性质和生产方式,生产要素的流动性、集聚性差,第三产业发展不足以及城镇发展结构性问题成为制约山西省产业结构演化和城镇化互动的重要因素。其中,资源型产业的性质和生产方式是制约山西省产业结构演化与城镇化进程最主要的因素。此外,从协整检验结果还可以看出,城镇化对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影响程度并不相同。城镇化对就业结构的影响要大于产值结构,尤其是对第三产业而言更为显著。相反,第一、第二产业的产值结构受到的影响更加明显。由此推断山西省城镇化推进将为三次产业发展带来不同的方向,城镇化将为第三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市场需求,而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则应更多的依靠技术进步带来效益的提升。 综上所述,山西省产业结构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类型属于中低水平且产业结构滞后型。只有长期、持续的产业结构调整,才能有效地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产业结构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