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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但是,目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这就要求国家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调动各方面投入的积极性,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作为国家向农民提供的一项公共产品,也应该尽快完善起来,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村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解体,农村传统的以土地为基本手段的生活保障体系被削弱,传统的家庭保障也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日益弱化,养老问题日趋严重,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已经迫在眉睫。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既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也是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理论基础。首先从理论上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进行了界定,然后阐述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与问题。首先实证分析了现阶段农村社会经济变迁对社会养老保障的客观要求,然后就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为国外社会养老保障经验借鉴。对国外部分代表性国家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进行了简要介绍,立足于我国国情,提出了相应的经验借鉴。第四部分为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对策思路。针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在国外经验借鉴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案,即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农村老年社会救济和农村老年社会福利为补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就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改革配套措施以及与其他保障形式的协调配合等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