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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合理的粮食价格是激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问题。目前我国施行的是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收储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但由于这种粮食政策的国家干预强,托市价格明显,形成了“只涨不跌”的预期。从而导致粮食市场价格的扭曲,出现明显的“发散性蛛网”特征,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这样既无法增加农民收入,又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因此,国家在2014年启动了“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的目标价格补贴制度改革试点”,旨在确立市场在农产品价格形成的决定性作用。 本文以此为切入点,来研究粮食目标价格的形成机制,文章的核心观点是目标价格补贴制度是一种新型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与其他粮食政策的本质区别在于,保证了农产品的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目标价格的补贴不会对市场价格的形成造成干预。目标价格作为粮价波动的上限价格,与最低收购价格形成了市场的预警价格,确定了粮价合理平稳运行的区间。具体的目标价格是根据各年情况,由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持物价稳定和与国家市场接轨的四大目标共同测算而确定,而并非是根据传统的“成本+收益”定价。施行差价补贴的方式,补贴粮食生产者和城镇的低收入消费者,以确保农民种粮有利可图,低收入者的基本社会福利均衡。总之,粮食目标价格补贴制度是我国粮食支持政策新的尝试,新形势下粮食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