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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虽然明显提高,但却仍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城乡、区域、群体和个人间的结构失衡严重,尤其是城乡差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十二五”乃至更长期重要的发展命题。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形成惠及全民、权利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举措。本文从制度视角入手,分析、探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路径,具体来说:(1)从哲学、经济学、财政学、管理学等不同角度、不同学科、不同理论寻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依据以及可能的实现机制和路径。围绕“为什么提供”(均等化供给的必要性)、“由谁提供”(供给主体)、“怎样提供”(供给路径),给出本文的分析框架——“三化驱动、五位一体、七环联动”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体系和“一基本、三配套”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2)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造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现状的历史根源和制度根源,并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对我国城乡基础教育制度、卫生医疗制度、公共文化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住房与就业制度、公共基础设施制度的城乡差距逐一进行了分析、评价,指出了制度的缺陷和制度改革的方向,奠定了制度创新的基础;(3)根据陕西彬县的“三化”发展相关数据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来估计与分析,采用单位根和格兰杰因果检验,通过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等方法实证分析了1990年到2011年该区域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得出“三化同步”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4)阐述了公共财政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的作用,明确了公共财政的基本定位,认为公共财政制度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根本保障,并在详细分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主要原因和科学估算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负担能力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制度的改革措施;接着,本文详细地分析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现行政府管理制度的弊端和缺陷,提出要改革二元户籍制度,建立一元化户籍制度,保障起点公平;改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还农民财产权利,保障权利公平;建立服务型政府制度,实现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保障服务公平。通过“三配套”制度,构建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最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目标。最后,本文采用德尔菲法,依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遵循科学性、全面性、可获得性的原则,结合研究目的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并征询专家的意见,构建了一个三层(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从基础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养老保险服务、住房服务和就业服务7个方面评价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并以陕西彬县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彬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创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