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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问题奶粉事件为例,对信息自由在网络空间的实现情况进行了四个层面的研究。第一个层面是对网络空间和传统媒体在问题奶粉事件信息发布上的纵向对比研究,发现信息自由在网络空间和传统媒体上的实现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在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中,网络呈现海量的信息流,为公众信息自由的实现提供了内容保障。同时,网络为公众积极搭建信息互动平台,是信息自由在网络空间实现的技术保障。 第二个层面是对三鹿奶粉事件和阜阳奶粉事件在时间轴上的纵向对比研究,发现信息自由在网络空间的实现取得了较大的进步。随着近年来网络技术的进步,网络媒体积极跻身于主流媒体的行列,在信息发布方面具有了更多优势,也为公众信息自由在网络空间的实现提供了多样性的渠道. 本文第三个层面对问题奶粉事件中不同网络媒体信息发布进行了横向比较研究,发现政府网站、官方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在公众的信息自由权利实现和保障方面各具优势。政府网站和官方新闻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公众的信息获取自由受到了来自政府部门的保障。而商业门户网站的新闻频道和新闻专题对事件的全方位报道功不可没,充分展现了作为主流媒体的网络在信息传播方面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最后第四个层面则对问题奶粉事件中网络在信息发布、信息内容传播和信息获取等方面实现的难点和对策进行了分析。目前在我国,公众信息自由权利的实现主要存在三个难点:一是从制度层面、政府层面、媒介层面和公众层面来看,信息自由权利意识仍然淡漠;二是政府部门在网络空间仍然掌握强势话语权,难以成为公众的意见自由市场,让公众充分享有信息表达自由;三是技术霸权成为公众信息自由在网络空间实现的最新阻碍,需要引起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