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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就是平时我们经常提到的村干部,“村官”就是在老百姓中有一定威望和组织能力的,经过村民选举产生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官”既是政策的宣传者,同时又是政策、方针、路线顺利贯彻的执行者,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国家对农村建设投入力度的加大,农村拥有比以前更富有的资源,一些“村官”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滥用政府下放的权利牟取个人利益。“村官”腐败已不是个别现象,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村官”腐败行为不仅打击农民参加农业生产建设的热情,严重干扰了基层政府的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给人民政府的诚信形象抹了黑,同时还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成功,它已成为党在农村亟待处理的一个大的隐患。因此,找出“村官”腐败的原因,探求有效的治理的方法,以制止“村官”腐败的蔓延,对当前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方面、社会稳定方面都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本文通过以新时期农村经济建设前景下的北票市乡镇中村两委班子成员为研究对象,经过实地调查和进行一系列综合分析后,对“村官”腐败的现状、原因及危害展开了论述,期望找到解决“村官”腐败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论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阐述了论文选题依据及研究内容与方法,陈述了国外一些研究人员对这个课题以及相关方向的研究成果和论述。第二部分,以笔者在北票市某乡基层工作实践中对“村官”腐败相关案例的统计、汇总、分析,参照中国其它城市中乡镇与“村官”腐败相关的典型案件来进行剖析,对目前北票市“村官”腐败的现实情况做出了阐述,其中包括“村官”腐败类型和特点,同时通过对典型案例剖析阐述了“村官”腐败给党在基层执政、农村社会风气、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第三部分,在主体、体制和文化三个角度来分析“村官”腐败的真正缘由,也是给下文中如何对“村官”腐败进行有效的治理对策做好铺垫。第四部分,“村官”腐败的治理研究。针对“村官”腐败行为多发易发等特性,提出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严惩的惩防控并举的反腐体系,事前预防通过提高“村官”综合素质和完善“村官”生活保障制度的方式进行;事中控制借助相应法律、法规的完善,加上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来达到监督的目的;事后惩治是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村官”进行严厉惩处,最终目的是起到敲响警钟的作用。通过上述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抑制“村官”腐败行为的扩张之势,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助力新时期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