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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制度是司法机关保障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一项制度,是司法机关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一种制度上的保障。当前许多国家都基于“保障人权、实现公平正义”的理念考虑,建立了较为系统规范的司法救助制度。我国的司法救助制度几经修改逐步趋于完善,但仍有不足之处,尚需补充与修正。本文试图从司法救助的基础理论着手进行论述,研究目前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存在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司法救助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的设想。文章共分为六个部分。引言:结合当前形势引出司法救助制度,对其进行简要阐述,提出本文写作的缘由以及论旨。第一部分:司法救助的内涵界定及价值。在这一部分中,笔者首先对司法救助制度在我国的内涵界定进行归纳分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新的界定设想。其次,本文针对司法救助的制度特色,结合其制度理念,立足于世界公认的角度对其普适性价值进行探究。第二部分:我国司法救助制度从无到有之辨。这一部分,笔者首先分析了我国古代为何无司法救助制度,以社会制度、法律性质、人的地位、刑罚特征为视角进行研究分析,指出古代社会缺失司法救助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笔者又结合当前形势,进一步分析当前社会背景下司法救助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客观必然性。第三部分: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不足。在这一部分,笔者首先从司法救助制度的立法状况和实务状况两个方面,对于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现状进行了阐述,并以此为基点,立足现状,归纳分析我国现行司法救助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性。第四部分:完善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设想。本文在前一部分阐述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国司法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改革完善的设想,以促进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发展。结论:对全文内容进行概括总结,指出本文的独特之处,并对文中未论及,尚待研究的问题提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