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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在一定条件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满足其维持一定生活水平或质量之需要的权利。社会保障权是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我国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理所当然享有社会保障制度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这不但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应有含义,更是对人权保障的最好诠释。然而我国农民应有的社会保障权利却遭到来自政府及社会等多方面长期的无端的歧视。时至今日,这种歧视虽有所减缓,但仍广泛存在于诸多领域,如农民医疗、养老到农民工的工伤、失业、社会救助、五保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