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发回重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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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不属于理论关注的热点,但在司法实务研究中一直受到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是发回重审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被滥用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对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设计造成较大的冲突,影响了审判活动的严肃性和司法的权威。为此,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以内部通知的方式指出,近年来民事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率居高不下,成为各方面较为关注的问题。通知要求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析评议制度,梳理和归纳近年来二审民事、行政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原因,定期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向一审法院反馈和通报,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件评查制度和改判、发回重审分析机制。此后,一些法院陆续公布关于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情况的司法统计分析。这说明,民事发回重审制度很仃从理论上作深入研究和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先阐述民事发回重审的一般理论,接着透视我国民事发回重审的现状,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然后对域外民事发回重审制度进行考察、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具体方案。 全文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五个部分,约3万6千字。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民事发回重审的一般理论。这一部分主要是对民事发回重审的概念与特征、目的与功能、价值定位以及民事发回重审与审级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述。 二.我国民事发回重审的现状透视。该部分对我国民事发回重审的立法现状和司法现状进行了详细描述,进而指出目前司法实践中我国民事发回重审被滥用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我国民事发回重审被滥用的原因分析。此部分对我国民事发回重审滥行的原因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首先,实践中将发回重审作为结案方式之一是不合理的;其次,立法对发回重审的适用情形规定不科学;再次,发回重审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最后,发回重审受现行审级制度的影响。 四.民事发回重审的域外考评。在这一部分中,笔者分别从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展开对外国民事发回重审的考察,然后进行评析,总结出值得我国借鉴的作法。 五.我国民事发回重审的改革与完善。这一部分沿着革新法律观念、改革审级制度的思路展开,最后提出立法修改发回重审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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