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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权力本位和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严格通过法律程序,按照公民意志体现公民愿望组建而成的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从理论上看,服务型政府的提出在内涵和外延上与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思想相契合,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统一性和外在的协调性。在新时期,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在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快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保证我们党更好地执政为民的重要任务。而从实践上看,我国社会正走向大繁荣、大发展阶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日益彰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挥着它的重要作用,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管理社会生活的愿望增强,这些都对我们的政府建设提出更好更新的发展要求。但在现实中,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仍未与新情况相适应,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发展和公众需求不能够匹配,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尚未建立。因此,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是治本的良策。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管理与服务,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了推进长清区服务型政府建设,本文着重从西方国家提出的相关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入手,通过分析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背景和当前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现实状况,结合长清区这一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宏观与微观、规范与实证分析和内与外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论述长清区政府在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如何加以探索解决的,总结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政府改革相比的相通性及自己的发展特点。本文仅选取了长清区政府作为基层服务型政府研究的个别案例分析,对在探索构建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可能带有地域性和自身特性,但对于其他基层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也会有一定借鉴意义。同时,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研究是要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而不断加深的,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当中结合工作继续加以研究,以期为我们的政府建设提出更好的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