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旨在以绩效为导向,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效率。竞争性分配推动了由相机决策向竞争择优的转变,由人分钱向由制度分钱的转变,由事后评估向事前评价的转变,由投入控制向结果控制的转变,由过程管理向绩效管理的转变,创造了新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
实施竞争性分配,就是以部门职能和工作为基础,遵循“大事优先”、“绩效优先”原则,充分依靠专家力量,对地区(部门)资金使用所要达到的预期绩效进行评审,择优支持最能体现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使决策更加科学化。
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是一个标志性的创新,升级了决策方式,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建立专项资金分配程序和规则,淡化了个人在分钱中的主观臆断,在一个完整的制度化过程中科学分配资金,实现了由人分钱到由制度分配的转变。
通过事前确定绩效目标并备案,构建以“量化指标”为主要标志的目标体系,从而明确了资金使用的用款责任;事中实施绩效督查管理和跟踪问效,有效监督绩效目标的实现进度,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督促用款单位及时整改;事后实施绩效自评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及绩效问责制度,实现全过程的绩效评价管理。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在资金的分配环节就要求项目单位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和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指标,建立目标约束机制。
通过事中、事后的绩效评价,衡量项目单位实现预定目标的情况,对资金使用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用款单位进行绩效问责,从而促进从投入控制到结果控制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