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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为保证其成员基本生活权利,而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从而保证其基本生活权利,维系社会稳定的社会安全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一块基石,它解除的是困难群体的生存危机,从而是维护社会底线公平的制度安排,并具体体现着政府的公共责任和社会的道德良心。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与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密切相关。它是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目标的重要举措。对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安排更体现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本文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数据和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的方法,首先对城市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其次,对中西方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理论和思想基础做了阐述,这些理论和思想,都对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第三、对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的发展和演进进行了回顾,分析了陕西省城市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的特点。并对现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制度下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状况进行了分析,表明城市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严重滞后于残疾人的主观需求,救助标准低,覆盖面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过分强调家庭的保障作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设定没能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性。建立和完善城市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残疾人实现参与、平等、共享目标的必由之路。第四、充分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理念,对城市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和设计,提出完善城市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通过分析认为,陕西省城市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设计与创新必须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性,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突出政府主导、坚持倾斜保护原则,正视残疾人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所面临的与其他群体相比更加恶劣的自身与社会环境,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加快推进城市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制建设,设定科学的保障标准以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实质公平,确保需要保障的残疾人切实纳入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