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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维斯比规则》是三大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之一,是海商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它是对《海牙规则》的修改的议定书,《维斯比规则》的生效实施标志着《海牙—维斯比规则》责任体系的最终完善和确立。当前,世界的海商立法部门正在酝酿新的统一运输法,国内也在呼吁修改93年的《海商法》,但海商法是一门很奇特的法律,现代的海商法起源于英美普通法,在我们大陆法中属于民商法范围,它和民法或是普通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却在陆、空运都没有成为独立的法律的情况下海上货物运输法最终成为了一门独立的法律制度,海商法的实务性很强,但也需要做理论研究,理论研究服务于实践,没有理论来解决实务,实务问题的解决也只能是短视的,相反,作好从源头上研究是我们进一步研究海商法的坚实基石。因此,对于这样一部重要公约的回顾、分析、评价对于我们学习、研究和发展海商法有着重要的意义,全文共分为三章。 本文第一章首先回顾了《维斯比规则》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简单介绍了其主要内容。 本文的第二章对《维斯比规则》的重点内容做了法律分析。《维斯比规则》内容并不多,除了一些关于公约本身的规定之外,其核心内容就是第2条规定承运人丧失责任限制的第5款和第3条(除第3款)共4款,但正是这部分有别于民法(普通法)的内容使得提单法律关系最终从民法(普通法)完全地独立出来而成为特别法,同时这部分内容又不能完全背离民法(普通法),它的发展解释离不开民法(普通法)的理论发展的依托,它的内容中处处体现着民法(普通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因此分析研究这部分内容及相关的民法(普通法)的法律问题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它能使我们更全面地去审视海商法本身,考察海商法作为一们独立的法它和一般的民商法、合同法之间的关系,利于我们从源头上去了解和把握海商法。相信通过研究《维斯比规则》的由来、现状和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