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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我国宠物豢养日渐兴起,近年来已成为不少人的一种生活时尚。同时由宠物豢养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也不断突显出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国对豢养宠物社会现象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人员较少。当前这一问题已引起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从研究视角来看,尽管视角广泛,涉及到社会心理学、法律学的学科,但研究内容比较单一;研究方法上,采用定性方法多,定量和实证方法相对较少,且对宠物豢养问题缺乏深度分析;从研究范围来看,大多局限于对某一地区、某一阶层宠物豢养的研究,而缺乏以宏观的视角,全方位地加以研究和探讨,这样虽为研究阶段性必需,但带来的结果是无法为国家制定有关宠物问题的监管法规提供更为科学、可靠的参考依据。因此,无论从现实状况还是理论研究来看,对我国人与宠物关系的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间。针对我国目前“宠物热”这一社会现象,本文在以往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重点运用问卷法、深度访谈法和典型案例分析法,选择了一个中部城市宠物豢养者为主要调查研究对象。从社会学视角,运用社会学信任理论、交往行为理论、消费理论、冲突理论以及社会心理学中的移情理论等,对人与宠物关系不同方面展开了比较系统的分析。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人与宠物、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法、理、情多方面提出对策建议。豢养宠物问题不仅仅是要作为个人价值取向问题的一部分来看待,而且要作为一个社会选择取向问题来进行探讨。力求从个案归纳出一般类型,从微观总结出宏观结论,从动态中寻求出均衡关系。积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宠物观,趋利避害,规范发展,形成一个人与宠物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进而让宠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力求为国家制定和实施有关动物(宠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提供参考依据。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一、人与宠物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二、豢养宠物已不仅是个人行为、家庭行为,也是社会行为;三、既要重视宠物权益保护,又不能忽视社会环境保护;四、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应高于宠物的生存权、发展权;五、宠物豢养从利己到利他的转变,从利他到利于社会的转变,主要靠人在社会化过程中的舆论、道德、法规、制度的教育,靠鼓励和约束来规范,关键在于引导社会成员树立全局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