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综合行政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有关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体制,是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对行政执法体制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进一步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行政管理改革的大胆探索。十多年以来,全国许多地方都开始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对改革现行行政执法体制、促进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实现依法治国都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全国各地城市性质、所处区域、经济社会、人口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也采取了一些不完全相同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理论瓶颈以及法制、体制等难以逾越的障碍,使综合行政执法的探索之路面临很大压力。笔者拟立足自身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从公共管理及行政法的相关理论出发,比较国内外综合行政执法研究的情况,通过综合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等相关概念的辨析,界定综合行政执法的内涵,尝试分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内容和现状,并结合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三年实践,探讨改革的得与失,以点带面,总结我国目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不足,同时,在现实条件下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方向,提出推进改革的对策措施。旨在以此为基础,促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健康发展,从而有效提升政府的执政能力和管理能力,为建设法制政府作出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