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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认知领域理论(social cognitive domain theory),简称领域理论(domain theory),是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艾略特·特里尔(Elliot Turiel)在探究建构主义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对人的社会发展影响的基础上创立的,被称作继皮亚杰和柯尔伯格道德发展理论之后的“第三代建构主义道德心理学”(Smetana,2004)。社会认知领域理论因其对20世纪道德教育的显学——认知发展理论的拓展;因其对道德领域的划分、对道德发展的阐释以及关于道德教育设想的独到视角和独特观点,引起了学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关注,在道德发展和道德教育的领域影响甚广,日益成为道德发展和道德教育的一种潮流与重要倾向。本文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力图运用文献研究法、跨学科分析法等方法,系统梳理、准确把握以及全面展示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思想方法,并揭示其教育观点对当代道德教育理论研究和我国道德教育改革的意义与价值,以为我国道德教育改革提供有益启示。论文共分三章:第一章:社会认知领域理论产生的背景。20世纪50年代起至80、90年代是社会认知领域理论从萌芽到初创的过程。50年代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朝鲜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后,整个西方国家教育的重点放在了科学教育上,道德教育形同虚设,为社会危机和道德混乱埋下隐患,引起了60、70年代对该问题的探讨,特里尔顺应时代要求,批判地接受了柯尔伯格、皮亚杰、亚里士多德、格沃斯等人的主张,创立了社会认知领域理论。80、90年代,在拉瑞·努奇(Larry Nucci)、朱迪斯·G·斯梅塔娜(Judith G.Smetana)等人的推动下,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边界和内涵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和丰富,现已成为西方道德发展和道德教育学术研究的重要理论流派。第二章: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基本观点。社会认知领域理论本身既是道德发展的理论,同时也是道德教育的理论;既包括对道德领域的划分,又包括对道德发展的认可,还包括对道德教育的设想;既有理论的阐释,也有实践具体可行的规划。该理论认为:不可胜数的社会预期与社会规则组成了复杂环境下的社会世界,而其中的社会规则是存在领域区分的,即道德领域(moral domain)、习俗领域(conventional domain)和个人领域(personaldomain)三个领域,各领域既相互区分又相互作用,儿童可以区别出不同的规则类型,对社会事件进行领域划分,建构出不同的社会领域及其社会知识系统;对儿童的领域区分能力持建构主义的观点,个体的道德建构基本动力是个体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儿童对不同领域的认知遵循着各自独特的发展模式和处理方式并呈现典型的年龄特征;主张与领域相适应的教育,包括创设道德氛围、开设与领域相适应的跨学科课程、解决道德的动机问题等。第三章: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现代道德教育意蕴。社会认知领域理论为个体的社会认知研究引入分类的方法,将个体的社会认知进行领域区分,并通过领域间的交互作用来看待个体道德的发展,研究个体思维的复杂性。受领域理论的启发,剖析现存的诸如:道德教育重功利结果轻健全人格培养;“泛道德化”现象普遍,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应对与处理发生错位;榜样教育形式化严重等问题。通过提升道德教育的人本需求、强调道德教育的适切性、激发道德教育的情感体验等,或许可以帮助我国道德教育探索走出困惑、脱离不安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