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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石嘴山市在推进过程中进行了深入实践和积极创新,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基层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文综合采用了文献研究、社会调查、比照分析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回顾了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内涵及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首先,对石嘴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补偿机制、补助模式、运作模式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其次,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政策衔接等制约石嘴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许多问题进行了对策探讨;最后,结合石嘴山市实践,本文建议今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在参与原则上变“自愿参加”为“适度强制”,在报销模式上采用“保大病+乡村门诊+每年一次健康体检”的医疗补助模式,在基金管理上引入商业保险,并通过积极发挥基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作用,为加快立法进程上建言献策,为试点实践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为区内外相关研究充实案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