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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察,即“行政”与“监察”。行政,即对国家事务的管理。监察,即考察及检举。故“行政与监察”,意即“监察行政”。监察制度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机器的运转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监察制度的历史源远流长,历史上的统治阶级也都十分重视且将之不断进行完善。可以说,在古代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监察制度可与中国相媲美。近代以来,结合我国历史上古代监察制度的优点以及经验,和西方世界的权力制衡学说理论,中国建立并发展了新的监察制度。新中国时期的监察制度在继承了古代和近代的基础上也因其特定的历史因素,有着自身的新特点。 西康省监察(委)厅设立于1950年,并于1955年随着西康省的撤销而撤销。虽然监察厅只存在了很短时间,但是在中央的领导下,对西康省解放初期的政权建设和稳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社会各方面的改革、法治的推广发挥了重要作用,颇有建树,但也因特殊的历史环境,其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研究的缘起、现状、思路及可供研究的资料。第二章介绍历史上的地方监察制度,包括“监察”的起源、中国古代地方监察制度的演变、民国时期的地方监察制度。第三章为西康省的沿革与省情,包括西康省的历史沿革、新中国初期的西康省情。第四章为新中国初期西康省监察(委)厅的设置,包括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的监察制度、新中国初期监察制的设置、西康省监察(委)厅的设置。第五章为西康省监察(委)厅的工作情况,包括完善所辖区域监察机构、派出检查组视察地方工作、配合司法部门贯彻婚姻法、对菩萨岗重大事故的调查、对攀莲大堰修建全部失败的调查等工作。第六章为西康省监察(委)厅及其工作的意义和经验启示,分析西康省监察(委)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