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诉讼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以权利保障为逻辑起点,以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为指导精神的历史,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就是推动刑事诉讼存在和发展的精神力量。①辩护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现代国家刑事诉讼程序民主化与科学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宪法原则中规定犯罪嫌疑人、被追诉人有权获得律师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更是现代法治国家中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宪法中有诸多关于刑事诉讼法方面的条文。然而在实践中,辩护权更多的流于形式,被追诉人并不能真正的享有辩护权,去年出现律师抱团组成律师团参加辩护不能不说辩护权的完善已是当务之急。“中国的刑事辩护正在面临这让立法者始料不及的滑稽、尴尬而艰难的困境,刑事辩护的路越走越难。”②我国律师有效辩护制度表现的突出问题是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作支撑,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对公安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没有规定程序性后果。本文阐述了目前关于律师有效辩护含义的几种主流观点和律师有效辩护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提出律师有效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能够依靠国家的立法规定,充分有效的利用各种辩护资源获取案件信息,且合理的辩护意见能被法官积极采纳,辩护律师及公安司法机关都有义务去保护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来实现司法的公正和公平。并对律师有效辩护制度的实现途径和价值进行了分析,梳理了我国律师有效辩护制度进行完善的宏观路径。律师有效辩护制度在西方典型国家的刑事诉讼中都有规定,尤其美国律师有效辩护制度的发展有着成熟的理论体系和完善的立法体制,相对于我国辩护制度只有短短几十年的发展而言,有着很多值得借鉴之处。因此阐述西方先进法治国家成熟的辩护制度理论,对我国律师有效辩护制度的完善是有所裨益的。我国律师有效辩护制度问题至今依然很突出,主要是由于我国律师有效辩护制度在审前阶段、审判阶段对辩护权的保障不足等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及审判机关权力过大且不存在过多的制约和约束,滥用权力也就不足为奇了。在归纳了我国律师有效辩护制度的不足之处后,为我国律师有效辩护制度的立法完善指明了方向。包含在审前阶段、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完善刑辩律师有效辩护的相关配套措施几个方面,以期能够对我国律师有效辩护制度的立法尽到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