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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经济的全球化,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并引起了市场交易方式的深刻变革。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时代的主要交易模式,不受时空限制、地域限制、手续门槛限制,正日益成为信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给现代经济生活带来了深刻变革。由于电子商务自身所具有的开放性、无界性、无址化、虚拟化、电子化、无纸化等特点,使传统的课税原则在对电子商务征税过程中明显滞后,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具体表现在:税收政策缺乏、征税依据和手段不足、税收征管和稽查难度加大,征税成本急剧提高,从而造成了各国的电子商务税收大量流失。为此,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已成为各国崭新而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并日渐引起各国政府的重视。目前,我国正在加紧研究针对电子商务的立法问题,虽然已经陆续出台了一些建设性的政策,但规范性、完善性还远远不够,不能解决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本文在上述研究背景下,结合现代电子商务税收理论,运用税收学相关知识,对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问题从电子商务模式的角度进行探讨,力争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能有所突破和创新,结合我国税收实际对电子商务税收亟需解决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思路和建议。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和国内外研究综述。第二部分是电子商务税收概述。主要介绍电子商务的概念、特征和类型,以及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现状。第三部分是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制度的冲击。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即对税收原则的影响、对传统税收制度的影响,对税收征管体系的影响。第四部分是我国现行电子商务税收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与对策。重点阐述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税收亟需解决的两方面问题:一是C—C模式电子商务的界定问题,该问题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纳税人的认定问题;二是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缺失问题。并针对亟需解决的两大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第五部分是结论与展望。总结本论文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不足之处,并对未来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做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