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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自由贸易区(FTA)谈判于2012年11月20日正式启动,首轮谈判于2013年3月举行,其探讨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协定领域范围等内容。随着2016年1月中日韩自贸区第九轮谈判的结束,中日韩自贸区的建设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截止目前(2016年6月27日)已进入第十轮谈判。本轮谈判中,三方深入研究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协定领域范围等内容。在后续的谈判中,如何开放服务业将是除货物贸易之外各方关注的一个焦点。同为全球重要经济体的中国、日本和韩国经济总量已经超过16万亿美元,占亚洲经济总量的2/3以上,占世界经济总量的1/5以上。中国是日韩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国,日韩分别为中国的第二、第三大贸易伙伴,三国经济联系密切,相互依存度高。同时,三国的服务业各有不同的比较优势,服务贸易结构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建立中日韩自贸区将促进中日韩三国价值链进一步融合,促进三国贸易进出口额增长,为三方带来丰厚的经济利益的同时可能会给三方带来挑战。中国可以借鉴日、韩在现代新型服务行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来发展本国的服务贸易和服务业,但也可能会冲击中国国内相对薄弱的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的发展。本文首先利用WIOD提供的基础数据,通过测算2000、2005、2010、2011年四个年份中日韩服务业进口和出口的增加值,将其引入RCA等测度公式,并与基于UNCTAD提供的数据使用传统测算方法测算出的结果作比较,分析了中日韩服务贸易真实的国际竞争力。基于增加值贸易视角比较分析中日韩服务贸易出口结构能重新评估中日韩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从而明晰中日韩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真实状况。虽然不同竞争力测算指标计算出来的竞争力水平有些差异,但整体上三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就服务贸易分行业而言,中国在邮政通信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等行业具有比较优势;日本则在金融业、酒店餐饮业和其他商业服务行业这些现代服务行业方面具有比较优势;韩国在商品零售业和运输业中的水运和航空运输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运输业已经发展到世界领先水平。中日韩三国在贸易合作中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可以为彼此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增长以及全球经济服务增添新动力。之后根据测算出来的实证数据与已签订的中韩自贸协定的内容提出中日韩服务贸易谈判战略,为中日韩自贸区的建立提供贸易层面的依据。分析中韩服务贸易谈判中中韩双方参与全球价值链服务贸易的制度安排、开放领域、开放程度与竞争力之间的关系发现在已签订的中韩自贸协定中,大多数服务贸易部门遵循竞争力相对较强的服务贸易部门开放水平较高,竞争力相对较弱的部门开放水平较低的规律,少数部门受进出口贸易数据和指数本身的缺陷的影响,竞争力指数大但不具有竞争力。本文根据中国和韩国分别的服务贸易开放策略与竞争力的对应关系和中日各服务行业部门竞争力的比较,分析出中国与日本在服务贸易方面可能实行的开放策略。中国在中日服务贸易谈判中将会适度开放建筑行业、金融业、酒店餐饮业与其它商业服务业等行业部门,借鉴日本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的同时还要避免这些行业受到的冲击。相对于韩国而言,日本将会对中国各服务行业部门采取相对较高的开放程度,保护本国优势产业发展的同时利用中国庞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发展市场,有利于日本经济平稳、健康地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测算与分析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只是为中日韩服务贸易开放策略的研究提供实证数据方面的支撑。研究中韩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及竞争力之间的关系和中日可能采取的服务贸易承诺,这对指导中国在中日韩服务贸易开放中保持优势产业的竞争力,提高劣势部门的竞争力,有效推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