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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和媒体是否应该就自己的职业行为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可能许多记者认为他们的工作职责就是报道事实真相,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除此之外他们不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亚里士多德说,精心叙述的故事始终包含着道德的意图。不可否认,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同时也是价值的传播者,媒体传播信息的行为对社会存在善恶的影响,这说明,传播者的传播行为中存在着道德选择的客观可能性,所以媒体应该对社会、对公众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在我们当前这个时代,虽然传媒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但是关于媒体道德指责也越来越多。媒体的虚假报道频频出现、低俗之风愈演愈烈,记者经常为利益所左右,报道对象经常因媒体的报道而受到伤害,而且随着网络媒体的出现,媒体道德责任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别有用心地误导公众,网络暴力时常存在。媒体的喧嚣和浮躁现状使传媒的公信力急速下降,也使媒体道德责任的研究显得越来越急迫而重要。本论文试图完成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方面从伦理哲学的层面构建媒体道德责任理论的基本框架,媒体道德责任的概念、类型、构成要素与基本特点。另一方面基于当前媒体道德责任危机的现实状况,探讨媒体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和媒体道德责任的实现路径。道德责任作为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主体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基于自身所处的社会角色在道德上应该做的事情,在一定的社会中表现为以道德准则的形式明确的个人对社会、他人的一种道德行为要求。媒体拥有新闻自由前提下广泛的传播权利,其社会角色又极为特殊,既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社会公共机构,又是舆论宣传工具,所以,媒体对社会担负着多重的道德责任。媒体道德责任是传播主体(媒介组织和个体传播者)在新闻自由的前提下,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者的角色时,在道德上为其传播行为的善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简单说来,媒体道德责任就是传播者在传播活动中所做的分内应做之事,既是对传播行为善的肯定,也是对传播行为恶的追究。当前媒体正面临着种种道德危机,表现出诸多失责行为:记者的撒谎与欺骗、采访报道中的话语霸权反映出媒体对新闻自由的滥用;媒体组织在传播方针上对广告商利益的倾斜,传播内容的低俗化、娱乐化和媒体从业人员的权力寻租行为都折射出媒体追逐经济利益的功利主义;媒体暴力、新闻采访中的二次伤害和新闻歧视反映出媒体的道德冷漠,对报道对象缺乏人文关怀。新闻传播中存在的道德冲突则反映了当下媒体面临的道德困惑,论文从知情权与隐私权、媒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敬业精神还是人文关怀精神三个方面做了细致的分析。当前媒体的种种失责行为表明,媒体职业道德的现状堪忧,媒体道德责任的承担任重道远。媒体道德责任是媒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也是媒体的职责所在。由于当前媒体在市场化的生存环境中承担着多种社会角色,面临多重利益冲突,导致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只重视自己媒体的经济利益,对媒体道德责任并没有形成清醒的认识。所以媒体应该明确自己必须承担的道德责任,论文从环境监视、社会关系协调者、舆论引导者、舆论监督者、文化守望者五个方面具体分析了媒体的社会角色和应该担负的道德职责。论文认为,我国媒体要想更好地担负起媒体道德责任,应该坚持党性原则、公共利益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和真实、客观、公正的新闻专业主义基本原则。在媒体道德责任实现的控制机制方面,论文分别分析了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这两种控制机制的作用,在媒体道德责任的具体实施方面,论文最后从媒体组织和传播者个体两个方面探讨了媒体负责任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法。媒体传播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互动过程,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又隶属于社会总体系统,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各方面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因此,媒体的道德责任承担,既要强化媒体道德自律,又需要外部控制系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约束,构建一个媒体承担责任的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