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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已实现现行标准下绝对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如期完成新时代的脱贫目标。我国的扶贫工作进入新的阶段,扶贫重心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缓解相对贫困。不同于绝对贫困,相对贫困具有相对性、主观性、长期性、动态性、多维性等多方面特征,治理相对贫困是一项系统性的长期任务,需要分阶段推进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建立。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首要任务就是识别出相对贫困人口,如何更加精准的识别相对贫困人口是当前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在参考已有研究与实践后,本文提出利用持久性收入识别相对贫困人口,以降低由于收入波动性带来的识别偏误。基于此,本文从内生动力角度出发,进一步探讨“智”与“志”对相对贫困人口的影响。本文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2-2018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以2012年、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均被追踪到的家庭为目标样本,参考国际上对相对贫困标准的实践经验以及学者们对相对贫困标准的讨论,本文选定家庭人均纯收入中位数的40%、50%和60%三条相对贫困线,考虑到单年收入存在的波动性问题,例如一些家庭恰好在观测年份跌入相对贫困线以下,则会被划分为相对贫困家庭,而这类相对贫困家庭属于“暂时”的。因此,本文以持久性收入理论为基础,通过多年收入来确定相对贫困,并构建一个包括单年收入与多年收入为基础的二元识别体系,从而有效降低由单年收入波动性带来的误差,为相对贫困的精准识别提供了一个新的尝试。此外,本文使用FGT指数分别测算单年收入下的相对贫困现状和多年收入下的相对贫困现状,并进行对比分析。最后,本文以多年收入下的相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脆弱性为基础,将CFPS中户主的受教育年限和对未来信心分别作为“智”与“志”的代理变量,使用二元选择模型实证分析“智”与“志”的作用大小和方向,考虑到基准回归的稳健性,采用条件混合过程(CMP)估计模型和更换核心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同时,由于“对未来信心”是一个每年可能会发生变化的变量,本文进一步采用目标样本四期“对未来的信心”的均值作为“志”的代理变量进行稳健性分析。为了克服内生性,本文使用工具变量方法,将城镇和农村受访者所在的区县进行分组,计算区县城市(农村)层面除受访者本人外受教育年限的均值和对未来信心的均值,以此作为户主受教育年限和对未来信心的工具变量,使用IV-Probit模型进行估计。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第一,分析单年收入下的相对贫困现状,发现虽然城镇和农村从2012年至2018年的相对贫困线均有大幅度上升,但是相对贫困程度却明显下降,说明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期间,我国的相对贫困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此外,东部、中部和西部的相对贫困程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地区之间的差异依旧显著。第二,分析多年收入下的相对贫困现状,发现与单年收入下的相对贫困现状相比,多年收入下的相对贫困线高于2012年和2014年的相对贫困标准,低于2016年和2018年的相对贫困标准,并且FGT指数均有所下降。说明由于单年收入存在波动性,会导致对相对贫困程度的高估。在多年收入下,城镇的FGT指数高于农村,与单年收入下的对比结果恰恰相反。并且东部、中部和西部之间的差距也更加明显。第三,在构建二元识别体系后,发现暂时性相对贫困人口的占比不小,这一结果再次验证,由于单年收入波动性的存在,很多家庭会被误判为相对贫困户,即相对贫困发生率被高估了。第四,实证分析“智”与“志”对相对贫困的影响后,发现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智”与“志”均能缓解相对贫困,其中,城镇的“智”的边际作用高于“志”,而农村“志”的作用效果更大,表明提高农村居民志气,能有效帮助其脱离相对贫困。第五,除了从事后测度的角度验证“智”与“志”对相对贫困状态的影响,本文进一步从事先预测的角度探究“智”与“志”对相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结果显示,教育能够有效降低家庭成为相对脆弱性家庭的概率,而对未来信心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针对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依托现有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政府应建立起相对贫困人口追踪体系,以排除其暂时性相对贫困的可能,从而提高我国相对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度。第二,在设定收入维度的相对贫困线时,应以多年收入为基准,确定相对贫困线,并以固定年份为周期对相对贫困线进行调整。第三,当相对贫困成为贫困治理的重点时,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教育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制定。第四,在新的贫困治理阶段,需要重视相对贫困群体内生性发展动力和自主脱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