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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生产力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动力。在当前我国环境法治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发展环境生产力不仅表现在增添发展绿色,落实公民生态福祉,更体现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及损害救济赔偿法律制度,构建系统性的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保障制度。建设“生态美丽中国”,既需要从制度层面完善我国的经济社会建设,更需要优化健全以生态权益保护为核心的生态法律制度,树立科学正义的生态治国理政观。健全生态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设计,不仅需要从赔偿机制、赔偿程序等内部机制入手,更需要立足生态系统全局,以资金保障为切入点,梳理构建全局性的系统化的资金保障制度。目前,我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已迈入全国试点建设阶段,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这套“组合拳”,贯彻落实“环境有价、损坏赔偿”原则,必须从宏观层面对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等系列生态制度工程进行资金保障方面的统筹安排,构建具有强效保障力的资金保障制度体系。本篇论文以资金保障为制度研究出发点,站在“巨人”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肩膀上,从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管理、监督制约等几大侧面,系统归整了我国不同地区试点方案及其实践状况,并立足于生态正义理念和损益担责原则等的指导下,对国外生态损害相关资金保障制度的构建经验进行了分析借鉴,进而提出了构建多元资金渠道、科学适用范围、规范使用程序、严格监督制度机制等强效保障力的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保障法律制度体系。论文主体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言综述部分。这部分的内容首先阐述了本篇论文立论研究的理由及意义;其次对目前就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保障制度这一基点的国内外研究状况进行了概括总结;最后介绍了论文论述研究过程中主要采用的学术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生态损害赔偿金的基础理论部分。清晰的概念内涵及边界奠定了整篇论文研究的基调,准确丰富的价值理论为论文研究夯实了制度基石。在这一部分,论文首先对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概念内涵进行了科学定义,明确了生态损害赔偿金的研究基调;其次,通过相关概念辨析厘清了生态损害赔偿金的内涵边界,避免了论文论证中可能出现的交叉和混乱;最后,对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保障制度的生态正义、生态法益中心论、损益担责原则等法学价值理论进行了深入阐述,明确了论文研究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取向。第三部分,为我国生态损害赔偿及资金保障制度构建的实践探究。我国生态法治化的进程启步较晚,论文从立法、试点实践、制度探索三个层面对我国开展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保障制度的实践状况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借助相关研究方法指出现阶段我国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保障制度之上位法缺席、保障机制匮乏等客观窘况。第四部分,为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保障制度的域外考究。在这一部分,论文选取美国、德国、日本三国作为考察标的,通过文献综述等研究方法,对美国超级基金、德国强制责任保险及日本公害健康补偿基金等相关资金保障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取其精华,去其弊端,并基于我国生态法治的实际对相关国家的经验进行了选择性借鉴。第五部分,为构建系统化的资金保障制度。通过上述四部分的研究分析,针对生态损害赔偿实践中客观存在的资金窘况,论文从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资金的管理监督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四个方面,为我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及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等生态法治工程提供了系统性的资金保障制度建议,即构建损害赔偿、基金、保险及保障金等渠道多元、保障强效的资金来源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及主体,完善赔偿启动条件,建立分层监管和审批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资金管理监督机制,并健全生态损害评估鉴定、损害赔偿磋商等配套制度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