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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昆明市实行小升初“摇号”政策的“头年”,同时,该项政策的实施,也被公众所关注,成为大家热议讨论的问题。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中国在教育政策上实行的是公平原则。而且在教育中抓好公平才能为社会公平奠定良好基础。”在教育公平逐步改进途中,如何对有限的教育资源进行分配,政府和教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受法律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也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摇号”政策的实施,自有其积极的一面,因为这一政策毕竟是政府部门为了平息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社会需求,经过长期讨论而制定的旨在解决教育均衡发展的长远之策;而自这一政策开始实施之日起,也饱受争议,被认为本质是就是抓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登不得大雅之堂。本文力求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通过对学生、老师、家长进行调查问卷(见附录),以昆明市A学校、B学校两所民办中学为例,探讨这一政策的合理性及执行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借鉴国内外小升初的经验,从学校建立合理的教师流动制度、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学生建立合理的自我认知等方面对昆明市小升初“摇号”政策提出建议。以期为中小学入学方式改革提供有益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