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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侦查讯问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组成部分,是目前对保护犯罪嫌疑人权益影响最为重大的一个环节,它关系到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处理结果。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强调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犯罪,而忽视了对犯罪嫌疑人自愿性供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防御性权利保障的研究,表现在司法实践中非法讯问问题禁而不止,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自我保护权利的实现与追究犯罪的国家权力无法取得制衡,这一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和逐步减少的根本原因是侦讯制度存在严重的权力与权利对比力量的严重失衡。故,这一课题的研究目的就是构建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科学、合理的侦查讯问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确保侦查讯问程序的良性运作。研究一项机制的运行状况,我们首先应从该机制最基本的概念入手,对于刑事法学更应该如此,故而,把侦查讯问制约机制的概念和特征的概述放在首位,随后对侦查讯问制约的应然性进行阐释,紧接着对该制约机制的理论基础予以分析并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典型国家在该领域的类似规定给予分析和评述。并且对侦查讯问制约机制现在运行的情况进行阐述并指出其缺失。最后在综合我们的具体情况和域外的先进经验,得出健全我们国家侦查讯问制约机制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