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护理不良事件是与护理相关的损害,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负担和痛苦并可能引发护理事故或纠纷的事件。护理不良事件高发生率及低报告率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本文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就四川省成都市S三甲医院在无惩罚上报制度下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意愿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并就其产生的成因进行了较为深入探讨。结果发现:除可以隐瞒的情况下(未对患者造成损害、患者及家属不知晓、领导同事不知晓)和不能隐瞒情况(对患者造成了损害、损害靠个人能力无法解决、领导同事已经知晓、患者及家属已经知晓、患者及家属知晓后有不满情绪)外,S医院的护理人员主动上报不良事件意愿在工龄、工作岗位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其中:工龄2~5年和≥11年组护理人员上报意愿较高;工作岗位方面也存在着显著差异,科护士长上报意愿最高,护士长上报意愿次之,而临床一线护理人员的上报意愿则较低。此外,护理人员在不同情况环境下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意愿情况也会有所差异。当不良事件可以隐瞒的情况下(未对患者造成损害、患者及家属不知晓、领导同事不知晓),上报人员主要集中在科护士长及护士长管理层,临床一线护理人员上报意愿仍然较低,只有4.65%;当护理不良事件不能隐瞒的情况下(对患者造成了损害、损害靠个人能力无法解决、领导同事已经知晓、患者及家属已经知晓、患者及家属知晓后有不满情绪)主动上报意愿最高,构成比达到了95.41%。未对上报者和事件当事人保密、上报过程过于复杂、无惩罚制度的实质没有充分体现成为了阻碍S医院护理人员上报意愿的的前三个主要因素。论文研究成果对于如何提高S三甲医院护理人员在无惩罚制度下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的意愿有着较为重要的实践指导价值,提出应从简化上报流程、应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对上报情形予以区别对待、对上报人员及事件当事者保密等方面努力,从而将无惩罚制度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