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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的组织构成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20世纪末出现的非营利组织为以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为基础的社会体系,提供了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全新方式,而且在最近的20—30年中,这种全新的社会组织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学术研究中,都越来越成为世人研究的关注对象。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的职能要求其具有公益性、志愿性和独立性,这些也是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的前提和保证。为此在很多国家中都有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但是各种保持营利性、非志愿性和非独立性的非营利组织也时有出现,给非营利组织体系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例如由于本身不具有营利的能力,非营利组织往往都严重依赖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但是这也会严重地削弱其决策的独立性。真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出现是在70年代末,然后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是先天不足:政府背景严重,法律法规不全,公民志愿意义不足,投机问题明显,决策不民主等。 本文根据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出现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组织结构和社会监督分析,通过引入国外的先进的管理思想,结合中国特色国情,弥补我国在非营利组织的社会监督体系中的不足,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