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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城镇化率为55.4%,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的城镇化也随着时代变迁进入了快车道。辽宁作为共和国的老工业基地,其城镇化水平一直处于领先的地位,目前辽宁的城镇化率为66.5%,始终以较大优势领先全国平均水准。尽管成绩出色,但是,单纯的从人口数量的角度来衡量已经不能适应现如今的要求。要从衡量人口质量上来衡量城镇化率是现如今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城镇化除了数量的提升更注重的应该是人口质量的提升,“农民”进城只是第一步,完成后续的“市民”转变才是真正使命。所以,摒弃陈旧思想和评价方式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才是真正进步。现阶段我国政策性金融组织架构,包括政策性银行,以及从事存款保险,农业保险,进出口保险的一类保险公司。在成立的近20年的实间里,为我国扶持“强位弱势”群体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缺少准确的定位,没有配套的的法律条文,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某些范畴投入均有掣肘。我省的诸多市县目前已经陷入了资源枯竭的境地,经济的前行缺乏足够的动力。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正好给辽宁提供了改变传统产业结构的机会,也将为辽宁的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结构调整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之下,商业性银行由于风险,贷款期限,回报等并不愿过多的涉入此领域,而直接金融目前更是难以与城镇化的建设相连接,以往过多依靠政府出资与地方陆续出让土地的城镇化融资模式已经很难走通。此时,政策性金融就要挺身而出,为我省城镇化建设发挥力量。本文以政策性金融理论为基础,并与新型城镇化理论相结合,分析了二者的关联与必然联系。还细致地分析了辽宁省内的政策性金融以及城镇化建设的状况,并以大量的实例,并使用灰色关联度的方法检验来分析说明城镇化建设离不开政策性金融资金的支持。文章在结尾处选取了最具代表性的国内欠发达与国外发达地区的城镇化建设经验,分析其中政策性金融的发挥作用,给辽宁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提出建议,更好的服务于城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