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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我国新时期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随着我国社会全方位改革的深入,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城市化时代即将到来,届时我国的城市人口将超过农村人口,这必将使得我国经济结构格局发生深刻变化,资本、劳动力以及社会产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而这些新的变化,必将对长期延续计划体制模式下的我国城市管理提出新的挑战。政府要想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对城市管理的理念、体制、机制和方法做出相应的调整。在改革大潮持续高涨的新时代,中国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必将深入。窥一斑而知全豹,作为典型的二线城市的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城市,呼和浩特市较为典型地反映了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诸多问题:在制度建设的层面上,缺乏执法的统一权力依据和程序规定,导致执法分立、执法不力;在执法队伍建设的层面上,执法理念错位和执法人员素质差异,以及市场建设和社会保障问题导致的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问题频频发生;在权力运行制约的层面上,管辖事务范围过分宽泛却缺乏必要的权力规制,使得城管的合法性、合理性屡屡受到质疑;在城市管理外部环境的层面上,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相脱节,导致城市管理先天存在隐患,行政执法活动不可避免地遭遇难题等等问题。结合自己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验,笔者认为应当在宏观上加强立法,首先由国务院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然后等待立法时机成熟之后,再制定基本法律层面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基本法;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力的配置和运行科学合理,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加强和完善问责制度、加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文化素质建设、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城管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人员的反馈机制;和不同部门、区域间以及城管内部执法部门的互动与协调的机制;同时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宣传,加强便民为先的城市建设配套设施的建设、健全外部监督制度等各方面的手段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努力构建服务于城市建设和民生事业的良性循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