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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是二十世纪中叶出现的一种激励制度,它通过经理人参与剩余分享,让剩余控制权与剩余所取权相匹配,从而有效解决了委托——代理问题,使经理人的目标与企业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趋于一致。正因为如此,股票期权从一产生就备受推崇。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企业都纷纷采用股票期权制度,我国也在二十世纪90年代引入了股票期权。近年来,理论界不乏关于设计、改进和推广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著述。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所处阶段不同,这种激励机制在我国所面临的环境和条件不同,理论上先进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入到国内未必能产生同样的效果。 本文旨在通过实证分析揭示股票期权在我国的实际绩效,并通过对实证结果的分析找出原因。在介绍股票期权激励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以沪市和深市A股所有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因子分析法获取企业业绩的综合评价值,区分不同管理层持股比例和不同股权属性对股权激励与企业经营绩效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分析。 从实证分析的结果看,我国A股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重要原因是国内目前还不完全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所需要的客观条件,如缺乏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监管法规和制度不完善、资本市场不发达等等。尤其是资本市场不发达严重制约了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发挥。 文章共分为五章。从逻辑关系上来讲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对国内外股票期权与企业经营业绩研究的文献回顾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理论依据,以及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现状和出现的问题;第二部分为上市公司的绩效评价模型与实证分析,及确定股票期权激励绩效的评价模型后对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的激励效果进行实证分析;第三部分为结论部分,主要是结合实证结果探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无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