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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之后,英国的土地阶层成为英国社会的主导阶层。这种主导主要体现在对英国议会的控制以及对国家决策的掌控上。这种局面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逐渐有所改变,农业产值逐渐让步于工业生产,工商业者经济地位逐步提高,他们要求改变经济发展中的种种特权和限制,要求改变议会不公平的构成。1832年第一次议会改革后,这种局面开始改变,工商业者开始在议会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拥有大量地产的英国大地产主不仅包括传统的土地贵族,还包括一些没有爵位的平民。英格兰的大地产主是一个比较开放的阶层,任何有能力获得大量地产的人都可以成为其中一员。一大批新兴的工商业者、专业人员通过几代人的奋斗,成为大地产主。大地产主通过抵押、与富裕的工商业者的联姻、土地法等手段来维系自己的地产永续相传,英国大地产开始逐渐形成。 大地产主和其他土地所有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其不直接从事生产,地产租金是他们主要的收入。因此,在风云变幻的18世纪中,大地产主也牢牢的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积极投身各种经济活动中。农业活动是大地产主最主要关注的行业。虽然有一些杰出的大地产主亲自投身农业技术革新,然而从整体上来看,大地产主的经济活动主要是为农业变革和发展提供固定资本。他们积极扩大自己地产,圈围土地使地产权利更加明确,买卖土地使地产更加紧凑,完善地产上的固定设施来吸引佃户,从而获得较为满意的地产租金收入。他们还往往雇佣管家来帮助自己管理地产,专业化的地产管理使大地产主有更大的收益,也能最大程度的享受生活。 大地产主同时也积极参与到其他经济活动中,这些活动往往是基于对地产的进一步开发,如开发森林、矿产,为了更好地运输地产上的商品而投资交通运输事业,并支持城市的发展。在工商业经济刚刚兴起、交通闭塞和资本市场还不发达、城市化还没有起步的时候,大地产主在这些方面的投资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大地产主的投资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但并不妨碍这些支持对英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这个英国经济转型的时代,大地产主对农业转型和对工商业的支持是英国能够顺利实现平稳过渡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