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水环境问题治理是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难题之一,以往研究主要关注于治理中的政府职能探讨,然而水环境问题的产生与村民的水环境意识和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对二者之间关系的探讨十分必要。浙江省长兴县在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对当地农村居民的水环境意识与行为的分析,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农村水环境治理给予启示。对长兴县450个样本的实证检验分析显示:第一,从水环境意识和行为的现状来看,村民总体上体现出较高的水环境问题敏感度和积极的水环境保护态度,但水环境知识了解度较低。村民对浅层水环境生态管理行为的践行度最高,其次是需要经济成本的水环境消费行为,最后是水环境公共行为;第二,从整体上看,具有较高水环境意识的村民越可能采取积极的水环境行为,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意识影响行为”的理论;第三,村民的水环境意识与行为并非完全对应,体现出政府依赖心理。具体而言,村民的水环境保护态度对三类行为均产生正向影响;敏感度高的村民容易采取积极的水环境公共行为、生态管理行为,但在消费行为上未体现出突出影响;村民的水环境知识了解度只对个人水环境生态管理行为产生正向影响,对水环境公共行为和消费行为均不产生显著影响。鉴于上述实证分析结果,研究提出四个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提高环保重要性和环境知识针对性为重点,加大农村水环境宣传教育;以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为保障,形成村民水环境行为的约束和激励;以疏通水环境多元监管渠道为手段,发挥村民的责任主体意识;以政社合作治理为视角,培养村民参与水环境保护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