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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除名制度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方式之一,在维护股东信任关系、保障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制度功能。但至今我国《公司法》也未规定股东除名制度,只是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了特定情形下的股东除名规则且该条文存在模糊与空白之处。对此,本文通过运用实证的方法分析我国股东除名现行规定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股东除名制度的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概述。首先通过对比不同学者对于股东除名的定义并给出了自己的理解,然后通过公司契约、社团自治等理论论证了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正当性,最后分析了我国股东除名制度存在的意义;第二章是介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现行规定和司法实践。从适用主体、适用事由等四个方面全面分析我国股东除名的现有规定,并对近五年来股东除名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呈现我国股东除名制度的司法实践状况;第三章指出了我国股东除名制度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股东除名适用范围较窄、除名程序未有细节性规定、缺乏明确除名后果以及相关利益主体的救济方式;第四章是完善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建议。本部分以我国股东除名制度存在的不足为切入点,结合我国国情,从除名事由、除名程序、除名法律后果以及相关利益主体救济方式方面提出完善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