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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处在向市场经济转型和加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五位一体”新布局,其中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面对与发展共存的水资源短缺问题,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价问题也成为亟待研究的课题。城市供水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为了保证公益性供水,政府财政补贴在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中举足轻重。内蒙古自治区属于贫水地区,年降水量较全国平均水平较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偏低,导致居民节水意识淡薄。内蒙古供水现有公共管网设备陈旧,管道锈蚀,输送居民用水漏水现象严重。随着城市供水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居民用水价格日益上涨,为了保障居民用水,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财政补贴机制迫在眉睫。目前内蒙古城市供水财政补贴机制存在:补贴程序不规范、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补贴资金去向不明等等问题,对内蒙古地区城市供水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本篇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核心是通过分析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居民供水及现有供水财政补贴中出现的问题,寻求一种科学有效的财政补贴,完善居民生活用水定价机制。本文首先分析了公共产品定价的相关理论和城市供水定价中政府财政补贴的重要意义。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我国城市供水定价的制度变迁,对内蒙古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供水定价中财政补贴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剖析,并从政府、供水企业和消费者三个角度对其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其次,以动态博弈理论为基础,针对需求补贴机制和供给补贴机制分别建立动态博弈模型,对两种补贴机制的补贴效果进行分析,最终得出需求补贴机制比供给补贴机制对实现补贴目标更加科学合理的结论。同时参考美国等国家在供水定价中财政补贴方面的经验,提出应该建立以需求补贴(即主要以用水量对贫困人群进行补贴)方式为主、以供给补贴(即亏损补贴)方式为辅的对供水企业的综合供水补贴机制。政府应当成立相关部门,严格监控供水企业运营成本,对企业成本进行严格核算,同时政府应建立相应激励机制,逐步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