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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从美国开始,西方学术界和企业界就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随着西方国家对社会责任认识的逐步加深,社会责任会计应运而生,我国在二十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对社会责任进行研究,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首先,在理论研究方面,我国对社会责任的研究逐步从规范深入到实证。而且在实务上,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的《公司法》中明确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也体现了社会责任思想;2006年3月10日,国家电网公司首次对外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这是我国中央企业正式发布的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率先将社会责任引入上市公司,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一切都说明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日益得到重视与发展。
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运用抽样分析的方法,选取我国深市上市公司中具有代表性的电子行业,食品饮料行业以及石化塑胶行业,分析这些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2006年年度报告,揭示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上的现状和特点,并从年报中提炼相关数据,建立了体现上市公司披露的为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的信息指标,并运用相关分析以及回归分析的方法,实证分析了该信息与公司价值的相关性。实证研究表明: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对政府的责任这一社会责任信息与公司价值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而且,由于地区特色以及行业特色的存在,不同地区,行业之间的价值相关性迥异。
最后,本文结合实证结论对我国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提出一些建议,即主要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外部环境以及内部环境着手改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