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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根本问题。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本世纪头20年我们要建设一个惠及10多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雄伟蓝图能否顺利实现,取决于“三农”问题能否妥善解决,而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归根结蒂就是土地问题,制度性因素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而农地制度又是关键中的关键。农地问题是涉及中国社会发展、稳定的大问题,是关系我们事业成败的关键问题,也是我们当前理论界亟需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纵观新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历程,实际上就是一部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从土地改革到家庭承包制,我国农村先后经历了土地农民所有、农民经营——农民所有、集体经营——集体所有、集体经营——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变迁,初步建立了一套基本适合中国实际的农地产权制度体系。其间,无论是制度变迁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充分地体现了农地产权制度对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 中国经济二十多年的持续增长得益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归功于本质上作为生产关系的农地制度深刻地变迁:从土地的集体经营逐步过渡到家庭承包经营,从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本制度确立,到在家庭承包制基本制度框架下,土地不同的经营使用形态的创新,中国的农地制度一直在探索着效率更高的制度变迁。目前,我国农村经济正以稳健的步伐向前发展,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农地制度的发展正面临着严峻地问题:有限的耕地和不断增长的人口。在今后的发展中依然是一对非常尖锐的矛盾;过多的农业人口以及农地的过度分散经营,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人力的不合理开采利用与自然力的极大破坏,使得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使得耕地以更快的速度减少;家庭承包制固有的制度缺陷也逐步凸现,导致土地产出率的下降和农业生产的停滞,因此,在保持家庭承包制合理内核的基本前提下,现行的农地制度有待进一步创新。 本研究以新制度经济学、土地资源经济学、产权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农业经济学等为基础理论,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制度分析方法、博弈论等方法,在有关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回顾,考察了不同阶段农地产权制度的演进、制度安排及制度绩效,对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提出了经济学和法学意义上的解释,分析了现行家庭承包制的产权缺陷,论证了农地制度创新的未来走向,深入研究了当前制度创新的热点问题——征地制度的变迁与创新。本文在吸纳中外大量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和创新,形成了自己的研究体系和学术观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初级社和高级社作为一种组织存在与消失的原因,从博弈的视角分析了农民与经济组织之间的互动;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影响农地承包调整的因素,得出了农地调整在短期难以取消的结论;归纳了现行的农地征用制度安排的多重制度悖论,总结了征用制度变迁的具体路径;中国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