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温室效应的显化,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认知。作为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三低两高”——“低耗能、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率、高碳汇”的低碳农业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改革未动,制度先行。对低碳农业制度的研究,不仅能从理论层次分析影响制度形成的相关因素,还可为改进现有制度、完善新制度提供参考建议。因此研究低碳农业制度的形成机理问题,既是节能减排、保护气候环境的现实需求,也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博弈论为指导,以规范的理论分析和描述性统计为手段,在借鉴国外低碳农业制度的基础上,从存在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关系的四个方面——国际、国内节能减排压力是我国低碳农业发展的外部约束;经济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我国低碳农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低碳农业技术是我国低碳农业发展的决定因素;农户组织化、经营规模化是我国低碳农业发展的微观基础,对我国低碳农业制度的形成机理进行探讨。其次,通过对四川的调研分析,本文认为四川地区的低碳农业发展存在以下的制度问题:(1)缺少支持低碳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宏观战略规划。(2)农户对低碳农业的的接受程度较低;川内农业企业对低碳农业的建设意愿不足;部分政府官员发展低碳农业意识淡薄。(3)科技成果转化不足;农业技术应用程度低且相关职能部门分散;低碳农业发展模式单一。(4)农户组织化、经营规模化程度低;省内缺乏碳交易机构。最后,结合低碳农业制度机理分析和四川的实证研究,本文对我国低碳农业制度的建设提出如下建议:(1)明确低碳农业政策目标,制定政策、规划促进低碳农业发展;(2)健全低碳农业运作机制,以利益联结机制保障低碳主体的发展动力;(3)重视低碳农业技术效用,以低碳技术体系保障低碳农业制度运行;(4)健全低碳农业组织制度,以低碳农业组织支撑低碳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