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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舞蹈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体育运动项目,受到了广大群众与青少年的喜爱。随着1991年中国体育舞蹈协会的正式成立,体育舞蹈竞赛在国内得到广泛开展,竞技化水平越来越高。而体育舞蹈评判方式是实现体育舞蹈竞赛公平、公正,及保障体育舞蹈竞赛健康发展的关键。逐步健全与完善体育舞蹈竞赛评判方式,确保体育舞蹈竞赛的良性发展,对促进我国体育舞蹈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及归纳演绎等研究方法,以体育舞蹈竞赛评判方式为研究对象,以湖南省第二十五届国标舞锦标赛、2015年世界体育舞蹈联合会(WDSF)大奖赛暨中国体育舞蹈公开赛武汉站、及湖南省第十届大运会体育舞蹈比赛为例,分析了这三次比赛中的评判方式,以及影响体育舞蹈竞赛评判方式的因素,在听取专家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体育舞蹈竞赛评判方式优化的构想,旨在为体育舞蹈竞赛评判方式的改革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其主要观点如下。湖南省第二十五届国标舞锦标赛采用的评判方式是淘汰顺位法。淘汰顺位法主要优点表现在于缩短了比赛时间;减轻裁判员的工作强度,便于粗略做出评判;有利于体育舞蹈项目的推广普及。其不足在于评判内容难以细化与量化,主观性较强,容易判罚结果出现较大差异;此评判方式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竞赛分组的机遇性导致了选手只能与该组别同场选手比赛,而不能与该项目其他选手一起同场竞争,使比赛选手不能到公平的竞赛成绩。2015年世界体育舞蹈联合会(WDSF)大奖赛暨中国体育舞蹈公开赛武汉站和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体育舞蹈比赛所采用的评判方式是评分法。评分法的主要优点表现在:体育舞蹈评判内容围绕TQ(技巧素质)、MM(音乐动感)、PS(合作技巧)以及CP(编舞演绎)四个方面评判,评判标准相对量化,每个打分点都有相对应的分值和标准,克服了淘汰顺位法偶然性的缺陷。而其评判方式的主要不足体现在:初赛时在参赛人数相对较多的情况下,仍然要对每一位选手按照评分内容逐一进行量化,花费的时间相对较多;评分法较适于较高水平的体育舞蹈比赛,而对于基层大众的体育舞蹈比赛,尤其是参赛选手水平较低时,此种评判方式意义不大。影响体育舞蹈竞赛评判方式的因素主要包括赛事目的、赛事规格、赛事规模、赛事时间、赛事环境、裁判员水平。体育舞蹈竞赛评判方式的优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根据赛事目的与任务,合理选择评判方式;二是根据赛事规格与水平,科学组合评判方式;三是根据赛事规模与组别,灵活择用评判方式;四是根据赛事时间与安排,调配部署评判方式;五是根据赛事环境与设施,适时调整评判方式;六是根据裁判经验与水平,最优设计评判方式。此外,体育舞蹈竞赛评判方式的优化,不仅要促进评判方式自身结构的优化,而且要加强淘汰顺位法和评分法的融通与互动,形成多种评判方式相结合的评判方法,以增进体育舞蹈比赛的公平公正,实现增强体育舞蹈竞赛的高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