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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新的社会群体不断壮大。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等传统“单位”组织中的群体相比,新社会群体出现在“单位制”组织之外的劳动部门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因此也被称为体制外群体。那么这些新分化出来的群体在当前的社会格局中有着怎样的社会影响呢?这是植根于当前社会转型期的重要问题。社会转型伴随着这种新生群体的出现导致了体制内外群体在客观地位和主观态度上的差异,社会整合面临挑战。而利他行为作为积极的亲社会行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视角,有利于增强人际关系的和谐,加强社会团结,促进社会凝聚和整合。因此本文正是基于体制内外群体的比较来探讨群体分化对利他行为的影响。本文根据CSS2015的数据通过实证分析,按照“单位体制类型→心理因素→利他行为”这一关系链,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通过单位体制类型与其它变量的对比探究影响利他行为的因素;二是加入主观心理因素变量,寻找单位体制类型对利他行为影响的实现路径,同时作为这一关系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笔者还加入了单位体制与心理变量的关系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一、影响利他行为的因素并不广泛,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户口性质以及收入、受教育程度都不显著,这其中单位体制和心理因素尤为显著,证实了体制因素具有结构制约性的特点,对人们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二、心理因素在单位体制影响利他行为的作用路径中起到了中介作用。单位体制确实会对利他行为产生影响,然而这种影响能够发生的前提在于这种外在的体制因素能否被行动者感知到并且转化为主观的心理因素,当加入心理因素的变量时,体制因素的作用被转移了,因此呈现出表面上的无关。另外本文还对不同层次的心理因素做出了区分,包括贴近生活层面的生活满意度和和宏观层面的社会信任度,生活层面的心理因素的作用弱于宏观层面的,它们在人们内心的升华作为一种传递关系构成了中介作用即心理途径中的一环。根据以上结论,本研究认为,任何一种行动都包含着其特殊的结构背景和行动者的心理因素,行动者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中要按照既定的规范做出行为,同时这种制度环境又建构了行动者的主观心理状况。研究不同体制类型组织下的群体对于利他行为的不同选择,就是理解特定社会背景下的行动者进行行为选择的特定制度环境和特殊心理。因此,应该同时从制度和思想层面去强化利他行为导向,弘扬利他主义和利他精神,引导人们形成积极的价值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