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住房问题也日益凸显。在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两会中推进农村人口市民化不断被提及,这将在我国掀起一个新的城市化浪潮。同时也给原本紧张的城市住房带来新问题。群租近几年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并得到越来越多的讨论。在未来的城市化进程中,群租作为一种房屋租赁形式必然会带来很多的问题,获得更大的关注。因此,在法律层面对群租进行系统研究,规避其带来的问题,引导其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研究。论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对群租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指出群租与合租、拼组之间的区别。第二部分介绍群租产生的原因以及带来的问题。群租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原因和法律原因,其中经济方面的原因是根本原因,法律方面的原因是重要原因。群租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在承租人与其他业主之间带来了环境与安全问题,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承租人与物业管理之间也经常出现纠纷。第三部分主要从民事法律角度对群租进行分析,通过租赁关系(尤其是优先购买权方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内的相邻关系等角度对群租进行分析研究。第四部分分析了英国、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政策,为我国解决群租问题提供借鉴和思路。第五部分结合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京、上海三个部门(城市)具体的法规政策,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对策如下:首先,要以正确的态度面对群租,即要承认其存的合法性,变限制为引导群租的发展。其次要发挥公法的宏观调控功能,健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设立群租屋申领许可证制度,并加强监督。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再次,发挥私法的主导作用,实现私法领域的自治。群租行为属于民事行为,是私法领域的民事活动,“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应该更多的在私法范围内对群租进行引导和规制。最后政府机关的工作也是不可缺少的,做到疏堵结合、综合管理。政府机关要积极采取措施,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适用低收入阶层的需要;健全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放开对户籍的要求。加强对我国房屋租赁市场的整顿,控制房屋空置率。各地方政府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这一民生问题,实现住有所居,让更多的人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群租者本属社会弱势群众,其基本居住权益应予以保护。但群租带来的问题又切实存在。对群租在法律层面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更好的规范群租现象的发展,在保障群租者与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之间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