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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股份制公司中,董事会在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确实具有重要的职责作用。这一点在实践和理论方面均得到了证实。实践方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均明确规定董事会是设计公司管理者薪酬的主体;理论方面,研究学者对高管薪酬的研究也是以“董事会是设计高管薪酬的主体”为前提假设的,他们主要从两大理论视角对董事会设计高管薪酬进行研究:委托代理理论和管理者权力理论。然而这两大理论考察董事会成员制定薪酬契约的影响机制时,仅仅将董事会成员当作是一个完全独立、理性和自利的个体,而非网络中相互影响的群体成员之一,从而忽视了董事会的关系属性(例如连锁董事)的可能影响。而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代表着董事会关系属性的连锁董事现象非常普遍,在2000-201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样本中,年均78.60%的公司之间存在着连锁董事联结关系。因此从社会网络视角考察公司董事会对高管薪酬设计的影响效应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引入新的董事会特征——连锁董事关系,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和多元回归方法研究连锁董事关系对公司高管薪酬的影响机制。具体而言,本文以中国特有的薪酬制度为背景,选取2007-201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全面考察了公司连锁董事关系对公司董事会设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敏感性的影响机制,随后进一步从公司整体连锁网络视角研究连锁董事的网络位置对董事会制定薪酬绩效敏感性的影响效果,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结果表明:(1)存在连锁董事的公司(公司间的董事连锁)为了减少薪酬决策的模糊性,而相互借鉴和模仿连锁公司的决策,使得董事会制定的高管薪酬绩效敏感性具有相似性,并且在此过程中内部董事的影响效果要强于外部董事的作用;(2)连锁董事的网络位置中心度越高,则公司高管的薪酬绩效敏感性越大;再将连锁董事细分为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之后发现,外部董事的程度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以及内部董事的接近中心度、程度中心度与高管薪酬绩效敏感性为显著正相关关系;在控制了联结企业的薪酬绩效敏感性之后,结果显示连锁董事的网络位置中间中心度、程度中心度以及外部董事网络位置指标中的程度中心度正相关于薪酬绩效敏感性,而其他网络指标均为不显著的关系。本文的可能的贡献为:首先,本文突破了公司内部研究视角,基于董事间形成的连锁董事网络角度,以及考虑到连锁董事作为公司间联结的桥梁,可能引起公司模糊性薪酬决策制定相关信息的传递,进而影响到董事会决策,本文创新性地从连锁董事的关系属性的角度出发,考察连锁董事与董事会设计高管薪酬的关系。再次,考虑到董事会在制定高管薪酬时需要借鉴外部信息,但由于位于不同网络位置的连锁董事具有差别较大的信息资源,就会导致所借鉴信息价值的差异化,进而影响董事会决策的结果。本文从连锁董事整体网络的角度出发,研究网络位置对董事会设计高管薪酬的影响。最后,在对薪酬绩效敏感性的测量方面,先前的研究学者只是通过薪酬与绩效的实证模型来检验其他因素对薪酬绩效敏感性的影响,没有将它当作一个单独的因变量或自变量来解释,虽然有个别的学者将其当作因变量来研究,在测量的时候,只是简单地用“薪酬改变与绩效改变的紧密性”来测量,忽视了其他诸如公司内部特征的影响,导致测量结果不具备普遍性。本文首次通过方军雄(2009)的薪酬绩效敏感性模型测量出每个公司的薪酬绩效敏感性,并将其作为因变量来研究社会网络对它的影响。